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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县教育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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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 文章来源:
局办公室 点击数:719 更新时间:2015-7-7
为规范公文档案管理,提高公文的办理质量、效率,根据上级有关公文管理制度,本着精简、及时、程序、质量原则,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管理
(一)行政公文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编号、送印、封存。党、工、团等文件材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各部门会议途径取得的公文,应及时交由办公室处理。办公室定期对已收文件进行清理,任何人或股室不得私存、拖交、拒交公文原件。
二、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与发文办理。
(一)我局公文办理实行网上电子办文与纸质办文相结合。公文以网上电子办文为主,纸质办文为辅,非特殊情况一般不以纸质形式传办文件。非必要情况不予另行复印纸质文件。
(二)收文办理。包括收进、启封、登记、分送、批办、承办、催办、归档。
1.网上电子收文。办公室工作人员须每天查收网上文件,做好登记、分类、编号、存放归档备查,提交办公室主任审核,发送有关股室或局领导批办后发送有关股室。属于急件的,应电话提醒相关股室查收办理。
2.纸质文件收文。区厅、市局、县委政府等部门网上已发的文件,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做好登记、分类、编号、存放归档备查。特殊情况不能网上办文的应及时填写公文处理笺,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呈局领导批示后交有关股室阅处。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3.各股室收到办公室分发的各类文件,应填写办理情况,必要时应转股室人员传阅或办理。文件主要承办股室要写明承办落实情况。
(三)发文办理。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缮印、传递、存稿、归档、销毁。
1.起草公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使用文种要准确、文件内容要讲究质量,做到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文字精练,标点正确,力求简洁。
3.草拟公文应使用统一规格的稿纸,用钢笔、毛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或使用稿纸格式电子文稿打印,不得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纯蓝色墨水笔书写。拟稿人、核稿人、会签人、签发人应写姓名全称,并注明年、月、日。
4.股室草拟的公文,由股室负责人严格把关核稿签字,凡涉及多个股室的,由拟稿股室送相关股室会签。
5.以教育局名义印发的公文,在送领导签发前,须交办公室综审。审核重点是:有无必要行文,所用文种是否正确,公文内容是否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与本单位过去发文是否矛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实际,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符合公文的审批程序和行文规则。
6.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文稿篇幅,不符合要求的、能不发的文件、材料,坚决不发。
7.纸质公文经领导签发后,拟稿股室应及时在网上发送电子公文,要严格按领导签发的文件内容及发放范围拟发。
三、公文承办
(一)公文承办股室应坚持及时、程序、协作等原则,抓紧时间办理,保证公文处理不出错、不误时、不误事。对短期内不能办理的事项和不属本股室职权范围或不适宜由本股室办理的,应当迅速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不得积压不办。
(二)涉及多个股室的,需明确主办股室。股室间存有分歧的,主办股室负责人要主动与协办股室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股室要提出依据和建设性意见报局领导裁定。
(三)办公室负责公文催办、查办工作。对下发的重要公文,应当及时了解和反馈贯彻执行情况。
(四)局办公室负责对承办完结或领导阅后的文件进行阅卷归档,妥善保存,以便查阅。对不需存档可销毁的文件按规定进行登记并经领导批准后销毁。
文章录入:周周 责任编辑:周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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