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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读教育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字体:
工读教育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作者:陈晨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1827    更新时间:2009-8-23

20056-20066月,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联合进行了“工读教育研究”课题,对全国的工读学校进行了普查,就工读教育的发展现状,我国工读教育的发展目标,以及探索构建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框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本篇论文正是基于此次调查,节选了部分调查和研究成果,是该课题小组成员集体智慧的结晶。

 

 

一、我国工读教育的背景及现状

    中国工读教育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它是适应当时青少年教育需要,提供问题少年教育转化的及其有效的教育形式。全国各地的工读学校教育矫治了数以万计的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并把他们培养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公民,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普通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了突出贡献。

几十年过去了,全国工读学校教育挽救了数以万计的问题少年,取得了不可估量的巨大成就,为中国基础教育平添了一分亮色,成为基础教育不可或缺的补充形式。然而,自文革后至今的20余年,中国工读教育经历了许多的坎坷,在复办初期全国工读学校数量高达150所,近10年来工读学校发展趋于萎缩,至今仅存67所。然而近10年来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状况却不容乐观,未成年罪犯的数量逐年攀升,占全部刑事罪犯人数的比重越来越大,呈现出暴力化、团伙化、低龄化的趋势。据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披露,就仅存的这几十所学校中,发展好的仅有1/3,处于一般状态的1/3,还有1/3处于要关门的境地。为此,许多专家学者对于工读学校的存在价值和教育效能产生质疑,对于是否要发展工读教育的争论也延续了很多年。

工读教育的发展因为缺乏规范管理和科学定位,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一直受到异议,致使工读学校的数量以每年2%-3%的速度急剧减少,与未成年人犯罪的严峻形势形成强烈反差。因此,新形势下,工读教育的存在、改革和发展符合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大政方针,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所以,加强和改进工读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工读教育存在的必要性

教育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不仅涉及个体也涉及组织,涵盖了多方面的关系,包括家庭、学校、社区、媒体以及政府,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工读教育的存在与发展是社会各方互动的结果。

1.工读教育能够整合资源,弥补家庭教育的缺陷。

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水龙头,必须拧紧。假使由于家长教养不当,未拧紧的第一道水龙头出现“漏水”,“堵漏补救”的责任就义不容辞地落在既教书又育人的学校身上。——工读学校的老师们就是做了许许多多这样的为“漏水”的家庭“堵漏补救”的事情。

几十年工读教育的实践表明,工读学校为家长提供咨询和辅导,整合教育和公安等社会各方面资源,对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不良对孩子的不利影响,弥补了家庭对孩子监护的缺陷,帮助家长解决了家庭教育中的难题。

工读学校为家庭教育困难的家长提供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的指导,取得了积极效果。正如上海市闵行区启德学校在总结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的经验时谈到的:“学校、家庭教育指向的一致和协调,既保证了学生在校安心地学习、生活,又使科学而和谐的家庭教育成了学校教育的延续,为这些孩子在校内外健康成长筑起了一道道保护的屏障。‘进来一个,变好一个,成功一个’的理想目标,正在家校的合力密切配合下成为活生生的现实。”

 

2.工读教育能够因材施教,弥补普通教育的缺陷

对于那些由于心理行为障碍与学习困难交互作用下,不适应和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学生来说,工读教育能够使他们同普通学生一样同等享受受教育的权利,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其所需要的教育。“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学育人,造就人才”是我国工读学校办学的基本方针。

现行的国家课程对于工读学校的学生而言,存在“内容深、难度大、数量多、任务重”的问题。而教学过程的实际情况是学生听不懂,老师没法教,学生厌学,教师厌教,师生都没有成就感。鉴于这种情况,工读教育实施放低起点、减缓坡度、放慢进度、补缺补漏的教学原则;确立切合学生实际、针对个性特点的教学目标因材施教;改革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增强评价的激励性,挖掘学生的点滴进步等等。

许多老师在分析工读学校的学生之所以在普通学校成为问题学生时,都认为,主要不是智力问题,而是人格异常,突出表现为自我认知偏低、自我体验消极,缺乏成功欲。他们在原来的学校曾是生活、学习、思想上的“失败者”。因为失败,他们受到了太多不公正的待遇。过去在我们的教育中,总是把“问题学生”定位为道德有问题。事实上,“问题学生”的问题首先不一定是道德问题,而是对他们对学校、对家庭、对人际交往、对社会环境等方面的不适应,是心理和行为问题。转变问题学生重在他们心理和行为的矫正,让他们能静下心来坐在教室里学习,这是最基础的工作,也是工读学校区别于普通学校的基本定位。

 

3.工读教育大多采用封闭管理,提供了特殊教育环境

在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学生失学或辍学后犯罪引起广泛关注。全国未成年犯调查结果显示,犯罪前处于闲散状态的未成年犯占到61.2%,其中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占到88%。[1]当这些未成年的孩子辍学后,摆脱了学习上的压力,没有了学校的管教,而家长又管不了,闲散在社会上失去外在约束和控制,为所欲为。

学生进入工读学校学习生活显而易见的效果是避免了他们由普通学校辍学流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他们由于闲散而导致犯罪的可能性。阻断了未成年人的不良社会交往。

 

    4.工读教育能够发挥“辐射”功能,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

相对而言,在教育矫治问题学生方面,工读学校教师的专业化水平较高,在实践中他们创造了许多适合学生特点的激励方法、惩戒方法、心理调适方法,探索和积累了许多以多种形式开展教学活动、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经验。近年来,工读学校在其职能拓展上注重利用自身的这些优势,向社会更广的方面辐射,越来越多地承担了普校教师、德育副校长、法制副校长等的培训任务,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工作母机”的作用,使经过培训的相关人员在掌握帮教“问题学生”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早期预防工作中少走了弯路,针对性更强,效率更高。在工读学校功能拓展方面,向高中延伸、向社区延伸、向问题孩子的家庭延伸,成为越来越多工读学校发展的方向。

 

三、工读教育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工读教育是普通教育的必要补充,是一个地区情绪和行为障碍学生特殊教育的基地。在预防犯罪框架中,工读教育是犯罪之前的最后一道防线。

工读学校首先是学校,其职能首先是教育,因此我们需要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界定它的位置。作为专门针对有情绪和行为障碍、不适应普通学校教学的学生进行教育的学校,工读学校弥补了普通学校功能上的缺陷,确保了这些问题学生的受教育权的实现,维护了普通学校的教学,因此是必要的补充。另外,从特殊教育走向“全纳教育”、“融合教育”的发展前景看,工读学校的基地功能将越来越重要,工读学校汇聚的特殊教育知识、经验和能力的资源将逐渐辐射到普通学校。

工读学校涉及的另外一个体系是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它是对已经出现普校适应问题的在校学生或有犯罪之虞的社会少年进行特殊教育和保护的机构。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框架结构中,我们认为工读学校发挥的功能主要是犯罪者定向预防中的二级预防,是犯罪之前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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