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民教育是国家培养公民的基础方式,提升公民教育的水平是各个国家共同关注的重点,特别是中小学的公民教育,在公民教育系统中起到基础作用。美国的公民教育发展时间较长,且经验丰富,而中国的公民教育的发展仍然不能满足当前现代化建设的社会需求,提高中国中小学校公民教育的水平,是当前建设国家的必经之路。虽然中国与美国公民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方法有种种差别,两者对比,总结经验,仍然能够给我国的中小学公民教育提供经验。本文从教育目标、内容、途径等方面对两国的中小学公民教育进行了对比,最后总结提出完善我国学校公民教育的措施。
关键词:公民教育;中美教育;启示;对比
一、学校公民教育概述
(一)公民教育
理解公民教育,首先需要理解“公民”的含义,这一概念源于古希腊,原指“属于城邦的人”[1]。随后,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公民教育这一理念。公民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公民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对国家有用的公民,公民教育由此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愿意为国家发展贡献,遵守法律法规,将自身建设为合格公民的一个教育过程。合格的公民不仅仅是一种身份,更是一种自我约束的意识,并且在此意识之下的行为规范。
(二)学校公民教育
学校公民教育通过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以此帮助学生转变为合格公民,也同时实现全面的进步。
二、中美中小学公民教育之对比
(一)公民教育的目标对比
(1)美国公民教育的目标
“合格”公民是美国公民教育的培养目标,从培养对国家的认同感出发,培养爱国意识,更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由此触发及社会责任感,同时也提高学生民主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为,使得学生培养出参加国家政治决定的能力,也培养他们的参政意识。
(2)中国公民教育的目标
而中国的公民教育是围绕着力马克思主义极其衍生思想,传递爱国精神、秉承社会主义思想理念,将学生们培养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2]
相比之下,中国的公民教育的目标较高,对“合格公民”的要求“优秀公民”,从近来的教育成果来看,国民素质的表现来看,这个目标实现难度也很高。对于参与国家政治活动这一方面,中国的公民教育并没有重视,很多学生在过了18岁之后,仍旧不理解自己的投票权和选举权,也无心参政。
(二)公民教育的内容对比
(1)美国公民教育的内容
爱国教育:美国通过爱国主义教育来增强美国公民对爱国的认识,同时建立起公民对历史并不长的美利坚民族的内在的认同感和作为美利坚民族一员的自豪感,从而启发公民的爱国意识,成为合格公民。
权利与义务教育:公民教育包括权力与义务的教育,这一部分不仅仅是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还包括了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观的教育,这一部分教育能够使美国人成长为高素质的美国公民。[3]特别是权利与义务方面的知识,能够让学生在成长阶段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自己的权利,知道如何维权。学校教育使学生对于公民的权利有了一定程度的掌握:学生们很早就懂得平等、独立、已经民主,在此基础上发展社会责任感,这种权利与义务教育是建立社会责任感,道德建设的保证。
宗教教育:宗教是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在美国宗教教育中,人们能够依赖于自由的信仰,宗教规范个人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进而使民族以及国家思想意志的一致,从而给社会的各个方面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根基。美国依托其非常庞大的宗教力量,从而让大众产生较大的认同感以及归属感。
(2)中国公民教育的内容
爱国教育:爱国教育始终贯穿着公民教育的全部过程。爱国教育一直是公民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中国的教育从小学从国旗、国徽的认识,到国歌的学习,均是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4]。
法律教育:法制教育是公民知识的又一项十分关键的内容。合格的公民这一称谓是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宪法是美国的基本法,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都不可违反。美国政府经由在法制层面的教育,让公民得到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掌握到美国法律机制以及政治机制的庄严性以及合法性,且培养公民信守法律的理念而且应该遵守法律。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使被教育者能够“知法”、“懂法”、“守法”。[5]这一点上中美是完全一致的,中国思政教育中,法制教育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树立起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勇于同违法现象作斗争。
道德教育:中国对于道德教育始终处于高度重视的状态,极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要求公民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培养热爱劳动、爱岗敬业等美德。
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在中国,学生普遍接受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唯物观教学,这是一种无神论,与美国的宗教教育截然不同,本质上说,中国是思想政治教育是反宗教的,并且以马克思主义为我国思想的理论根基,并且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很多人在脱离政治环境之后,并不清楚这些概念真正的含义,也没有切实低将政治思想应用到生活实际中[6]。
由此可见,在爱国教育、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方面,两个国家的公民教育互有重叠。而法律教育方面,美国更加注重权利与义务的教育,而中国更重视道德教育,在思想意识方面,美国支持宗教自由,而中国则完全推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公民教育的途径对比
(1)美国中小学公民教育途径
美国一贯将公民教育作为课堂教育的重点,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情况为他们设计符合年龄阶段的教育内容,并把其渗透在历史、文学教育中。
美国学校公民教育的课程层次分明,不同的年级教育内容完全根据美国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来设计,在小学,公民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例如国旗、国歌的认知。初中时期,公民教育的内容更为深刻,主要是讲述历史大事、人物的。教学方法上,美国的直接教育的部分较少。更多是采用小组讨论法、逆向思维法等教学方法。
(2)中国公民教育途径
现阶段,我国学校公民教育主要是思想政治课体现。同样,历史、地理、政治课堂也涉及相关的知识,也同样渗透爱国主义教育,但是法制教育方面相对欠缺。教学方法上,尽管中国的课改已经使得教育有了变化,但是对于传统的公民教育部分,中国仍旧以直接教学法为主,学生在课上机械的记笔记,在考试时候,机械的背题,尽管思想政治一直是学生必修课,但是学生对思想政治的认识仅限于学科内知识的理解,目前国内经常使用的方法还包括反向澄清法和小组学习法[7]。
课程方面中国和美国都都将历史教育作为爱国教育的重点教育渠道,通过历史教育传递本国价值观,培养历史思维能力;地理教育方面,地球和地图,本地区、本国和世界地理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是教育重点。教学方法上来说,美国的隐性教育做得比较好,且教学方法更为灵活。
三、美国公民教育对中国公民教育的启示
(一)合理定位教育目标
培育新时代“合格”公民,而中国的目标更趋近于培养“优秀公民”,甚至是“完美公民”。目标很高,实现度不高。因此,在实现最后目标之前所展开的公民教育均应依据所处历史、地理、社会环境制定,并进一步调整各个阶段的不同目标,使得课程和学生的思想成长相配和[8]。在目标制定过程中,要求能结合实际需求,一旦目标设定得太高或太低均会造成教育丧失针对性,造成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无法有效地释放出来;此外,目标太低则会造成教育意义的缺失,太高则会导致不能实现教育目标。
(二)强化权利义务教育
我国向来将法制教育置于重要位置上。党多次强调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不过,有关对受教育者所展开权利义务教育过程中,很多学生犯法是因为不知法,被侵犯也不懂得如何维权,我国对于公民应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普及较弱。基于这个原因,本文主张学生应从小了解的权利,同时明白可以如何行使相关的权利;这不仅有助于强化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可以有效提高其法制意识。
(三)加大隐形渗透式教育的比重
直接教育的结果可能是学生的抵触,而隐性教育并不存在固定式的教学大纲与模式,其属于一种无形的教育模式,同时不断地影响人们的人生观与价值观。隐性教育透过深入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不知不觉地让人们能认可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有关教育的范畴内,隐性教育主张辅助性教育,将学校教育放在首位,推动人们建立正确的思想理念。因此,要求我国能强化隐性教育。此外,要求学校教育要求能规避应试教育的缺陷,透过各类方式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以此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锻炼。并透过社会实践展开合理调查,有效提升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此外,针对一些社会热点,让学生通过自主调查, 同时在课堂中针对调查问题展开探讨,在教师的指导之下,引导学生展开独立思考,将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判断能力。[9]并透过这类灵活化的教学模式,有效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上,同时强化学生的探索与判断能力。正是透过这样的灵活性的隐性教育模式,有效提升了学生各方素质,为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和改革提供良好的借鉴。
(四)加强实践活动教育比重
在我国的学校教育中,课堂教育仅仅能够在表面上将知识进行传授,然而其效果却难以直接观察,也不乏学生虽然听课却根本没有进行深入思考之情况,仅仅依靠这种手段明显不足以实现德育工作目标,此时应当有机地结合实践活动。虽然现阶段,我们看到很多学校已经有了所谓社会实践活动,可是实际效果却不甚理想,一方面是因为其容易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是因为此类活动所占比例太小,未能引起同学们高度重视。故在实践中应当明确,实践活动应当符合群体之年龄层次,这样才能真正激发学生兴趣,同时具体活动应当带有一定情境性,从而能够真正地让学生体验并加深思想认知。此外,活动难度可以适当增加,从而让学生从挑战中不断丰富及加深自身认识。
参考文献:
[1]ORIT ICHILOV. Citizenship and Citizenship Education in a Changing World. Woburn:The Woburn Press,1998
[2]Noah Webster, On the education of Youth in America, Boton, 1790. Quoted in James W. Fraser, The School in the United States A Documentary History, New York, 2001, 41
[3]蓝维、高峰,公民教育:理论、历史与实践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402
[4]富兰克•布朗,美国的公民教育[M],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88
[5]曹润花,美国公民教育之评析[D],电子科技大学,2007
[6]陈兰兰,美国公民教育对中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D],山西师范大学,2014
[7]高艳杰,美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启示[D],合肥工业大学,2009
[8]雷骥,我国公民教育的基本内涵、特点和作用——兼论公民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版),2004,(3):11
[9]孙静,美国公民教育对我国思想政治工作的启示[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74-76